严禁持用无效的、或他人的、或伪造的、或涂改的出入境证件

    发布日期:2010/4/2 15:2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四)拒绝交验证件的。具有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的, 可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八条  出境、入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其出境、入境。
    (一)未持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持有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四)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的;
    (五)拒绝接受边防检查的;
    (六)未在限定口岸通行的;
    (七)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通知不准出境、入境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入境的。出境、入境的人员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中国公民有前款第(七)项、第(八)项所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可以扣留或者收缴其出境、入境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五条  出境、入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限制其活动范围,进行调查或者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一)有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
    (二)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嫌疑的;
    (三)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通知有犯罪嫌疑的;
    (四)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秩序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  出境、入境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以拘留:
    (一)未持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持用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持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
    (四)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入境证件的。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冒用他人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
    (三)拒绝交验证件的。具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可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除可以没收证件外,依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旅行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的;
    (三)拒绝交验旅行证件的;
    (四)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出境、入境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或者冒用他人的旅行证件出境、入境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对下列外国人,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入境或者出境:
    (一)未持有效护照、证件或者签证的;
    (二)持伪造、涂改或者他人护照、证件的;
    (三)拒绝接受查验证件的;
    (四)公安部或者国家安全部通知不准入境、出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九条  持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照或者冒用他人护照出入国(边)境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非法护照由公安机关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