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台>>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0/4/3 10:04:46

     

        (一)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时,应向受理申请机关索取电脑打印的受理回执。无受理回执的将视为未曾受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不发回执的,可拨打投诉电话和到上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二)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邮政速递和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服务。邮政速递收费全省各地统一为15元人民币,省公安厅制证完毕后,市内的申请人可在当天内领取到往来港澳通行证,市外的可在2天内送达。
        选择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服务的可通过短信告知你:
        1、申请表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时间和预计证件办理完毕的时间;
        2、申请表是否通过审批。若未通过审批,则通知你原因或需要补办的其他手续;
        3、通知你证件已经制作完毕,可以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已通过邮政速递将证件寄出。选择手机短信通知的,每一条短信电信部门收取服务费1元,各类服务在申请表上已注明,在申请表上打勾即可。
        (三)为让群众及时领取证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特别作出规定: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持急事急办证明、受理回执以及本人身份证于工作时间下午4时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大厅领取证件。其中节假日期间领证时间分别是:周末期间为星期天上午10时到12时;春节、五一、国庆7天长假期间为假日的第3、6天上午的10时到12时。已持有效通行证的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往来港澳证件。



    ●相片标准
            1、照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2、照片背景为蓝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一次性快相、经翻拍的相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规格:
        半身证件照:48毫米X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相片标准
     

    ●领证方式
        
        申请人可凭《受理申请回执》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也可以选择邮政特快专递,由邮政部门直接将证件送给申请人。急事急办的可凭急事急办证明和受理回执以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证件。